回复 八臂书生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落寞痴人: 这部《我和我的父辈时长》小医病,大医人,重医天下! 一次偶然,乡村少年杨飞为了完成爷爷的心愿走入了繁华的都市。 在金钱的诱惑,美女的主动,生命的威胁之中, 以古老的医术,自身的智慧,败敌破局,打破种种的阴谋和陈规。 最终登临绝顶,活在传说之...
回复 墨者无心 : 苍天保佑祝我抽出闪闪啊!岳晨跪倒在地,手中狂按十连按钮。偶得系统,本以为会是平淡人生绽放色彩的时刻。然而这个系统,却是一个天坑。想变强?可以啊,氪金吧。没钱?没钱还想变强?岳晨大哭。“奏者哟,那个舞台人好多,余也要去一展歌喉!”等等陛下!你这样会出人命的!“妈妈,我想用膳。”乖~杰克,明天我就带你去荒野求生的栏目组。“哦!强权哟!”哇啊!一个浑身肌肉的束缚装的壮汉跳出来啦!岳晨的前路,不可预知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