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执壶独饮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天祭着: 这部《用嘴来清理主人的鞋》一个十六岁的山村少年,因为猎过一条大虫,成了山里的高富帅,求亲的媒人婆都快踏破了门槛,家里的人却磋磨着去县城里买一个落难的大家闺秀当儿媳妇。一家人浩浩荡荡的第一次出远门,来到县城儿媳妇还没有买回来,少年就一刀结果了衙门的副捕头,随后却与前来给县尊大人贺寿的道人发生交集,一番斗智斗勇后,最后把道人给俘虏了,随后又被脚踏金鹏路过的大师兄给俘虏了。少年以俘虏的身份,被带到了木峰道观,一段传奇,如同车轮一般开始滚动了起来。
回复 月姥 : 黎宝璐痴笨三年,一朝清醒过来,家却已不家,祖父与父母皆死于海难之中。为了生存,祖母将她送作童养媳,她都已经做好了面朝黄土背朝天,凄凄惨惨戚戚的心理准备,可到了人家家里却是被捧在手心里的怎么办?请放心跳坑,已完结作品有《重生娘子在种田》《农家小地主》《随身空间:玉石良缘》和《终归田居》。读者群:3o75477o5,敲门砖是雨竹名下的任意主角名字,欢迎书友们进群聊天打时间,不对,是进行友好交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童养媳之桃李满天下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童养媳之桃李满天下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